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下降后,房贷利率的调整通常不会立即生效。房贷利率的调整时间取决于贷款合同中约定的重定价日。一般来说,重定价日有两个选择:每年的1月1日或贷款的发放日,具体取决于银行的政策和贷款人的选择。如果贷款人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,那么新的LPR会在该年度内生效。但如果重定价日是贷款发放日,且这个日期在LPR调整之前,比如6月20日,那么新的LPR报价将在次年的同一日期生效。例如,如果贷款发放日在6月20日,并且这一天的LPR发生了调整,那么这个调整后的LPR将在下一年的6月20日开始适用。
LPR每月20日进行公布,遇节假日顺延。LPR的计算方法由18家银行共同报价产生,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低价,再取平均值得出,每月20日重新报价计算,这使得LPR成为一个市场化利率。
2. 若选择的转换方案是LPR+浮动利率,转换后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利率执行水平,下一周期则按照最新LPR算上加点值得出新利率,再次执行。
3. 举例说明:某客户的房贷利率为5.25%,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,2020年8月10日转为LPR。2019年12月20日的LPR报价是5年期以上为4.80%,计算加点值为5.25% - 4.80% = 0.45%。客户在转换后,利率暂时执行5.25%,直到次年1月1日按照最新的LPR加0.45%得出新利率再执行。